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相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发挥工业园区产业集聚优势,推动工业互联网向地市县域落地普及,促进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专题活动(以下简称“百城千园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工赋园区 数智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
三、活动内容
“百城千园行”活动包括政策进园区、网络进园区、标识进园区、平台进园区、安全进园区、要素进园区、应用进园区等内容。
(一)政策进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对相关政策、规划开展宣贯工作,组织相关产业研究机构、产业专家深入园区、产业示范基地,普及推广工业互联网政策体系和认知体系,鼓励地方和园区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支持园区企业发展。
(二)网络进园区。组织基础电信企业为园区提供灵活、可靠、安全、定制化网络服务,提升外网服务能力,完善园区5G网络覆盖。推动园区利用5G、TSN等新兴技术和适用技术,升级改造园区网络和企业内网。组织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做好对接,按照《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引导各类企业建设5G全连接工厂,打造一批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5G+工业互联网”典型示范场景。
(三)平台进园区。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赋能深度行,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为园区提供多样化数据采集、运营管理等服务,加快园区工业设备和业务系统上云上平台,支持园区基于5G网络、标识解析节点,搭建园区产业链协同与监测服务平台,提升园区资源优化配置和监测预警能力。
(四)安全进园区。组织园区企业开展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完成企业自主定级、定级核查、风险评估、安全防护等工作,指导企业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措施。鼓励支持园区或重点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防护技术手段,并对接省级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强化园区安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安全企业等力量,为园区企业提供安全咨询、检测评估、运维支撑、应急响应等服务,提升园区网络安全服务质量。
(五)标识进园区。引导园区建设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星火链网骨干节点,鼓励园区企业接入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基于标识的园区监测服务平台,加快主动标识载体在园区碳排放、碳足迹、碳核查、安全生产、环保监测等方面的应用部署,组织开展标识中国行和标识应用创新大赛等系列活动,加强标识规模化部署和产业规范管理。
(六)资源进园区。组建园区工业互联网供需资源池,发布供需目录清单,搭建供需对接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园区产业链精准招商。组织金融机构与园区开展对接交流,鼓励金融机构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化产学合作,组织开展培训讲座、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技能认证等活动,培育园区专业技能人才体系。
(七)应用进园区。组织产业资源和力量,为园区进行全流程全方位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和发展成效评估。通过实地调研、案例分享、技术研讨、交流讲座等形式活动,交流分享工业互联网应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广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新场景、新业态,打造标杆示范园区,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四、组织实施
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联合各相关产业组织和行业协会,组织实施本地活动,各地可委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等相关产业研究机构支撑开展。
(一)启动阶段。2022年11月底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系统梳理本地区园区名录(附件1),对有发展基础和条件、工业互联网需求明显的园区,制定本地百城千园行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附件2)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二)实施阶段。2023年9月底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组织开展本地进园区活动,推动园区企业提升利用工业互联网加快数字化转型的意识、能力和成效。2023年10月底前,各地形成活动总结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三)评估阶段。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各地活动推进情况、实际成效与全国工业互联网发展成效评估、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遴选评价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遴选等工作结合;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园区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集,依托重点产业活动,加强经验交流和典型推广。
附件:1.园区名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6日
(联系方式:刘东坡 010-66022790/18601148043,呼彦朴 15210362562,传真:010-66024197)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信管函〔2022〕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按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信管〔2020〕197号)《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22年工作计划》(工信厅信管〔2022〕42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6类22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30个,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个。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10个。各单位推荐项目应按优先级排序。
三、工作流程
(一)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和电子版光盘(同步发至邮箱:jinyuehan@cntcitc.com.cn)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及视频材料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联系方式
工厂类:陈雄华 010-66026339
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刘东坡 010-66022790
平台类:张涛 010-68208191
安全类:秦国英 010-8819204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12B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0081
邮寄联系人:金月含 010-62108016
附件:1.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6日
韩夏出席“5G+工业互联网”全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现场会
11月19日,“5G+工业互联网”全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现场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会议展示和分享了电子信息制造业“5G+工业互联网”应用案例、突出成效和实践经验。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韩夏出席会议并讲话。
韩夏指出,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产业各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5G+工业互联网”取得积极进展,政策引领明显加强,设施建设明显提速,融合应用明显深化,有力支撑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韩夏强调,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再接再厉、系统谋划、持续推进“5G+工业互联网”发展。
一是以更快的速度推进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贯通网络、标识、平台、安全各环节,提升支撑能力。
二是以更实的举措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通过加强政策供给、搭建交流平台、创新应用示范等方式推动应用规模化发展。
三是以更大的力度推进“5G+工业互联网”协同创新,支持产业各方构建创新联合体,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培育解决方案供应商,共同打好“团体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基础电信企业、电子信息制造业代表企业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调研了武钢有限、长飞光纤、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武汉)等单位“5G+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情况。
2021中国(黄石)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大会顺利召开
10月28日,2021中国(黄石)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大会在湖北省黄石市召开,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副部长刘利华莅临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局长王鹏参加并致辞。
王鹏指出,近年来,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产学研用各方在技术发展创新、融合应用普及、产业生态培育等方面积极探索,我国工业互联网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发展热情空前高涨,各省市相继出台本地工业互联网发展政策,形成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东北中西部差异化的发展格局。沈阳、青岛工业互联网大会相继召开,各地统筹举办多场“5G+工业互联网”现场会,在采矿、钢铁、家电、石化、装备制造等行业实现了率先发展。二是产业体系日趋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部连续4年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累计带动总投资近700亿元。网络、平台、安全三大体系快速推进,高质量外网已覆盖全国300多个城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超过100个,国家-省-企业三级联动的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体系初步构建。三是发展质量显著提升,累计遴选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258个,带动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向40个国民经济大类加速延伸。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促进传统产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提质、降本、增效、绿色、安全发展成效明显。
王鹏强调,工业互联网已进入关键发展阶段,在融合标准制定实施、新兴技术产业化、设施利用水平、安全防护能力等方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商业模式需要不断探索,要进一步加快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一是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超前一步,深入推进“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打造自主可控的标识解析体系,积极培育“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的平台体系,强化安全技术能力建设。二是在现代产业体系赋能方面创新一步,推动5G、边缘计算、数字孪生等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推动工业互联网向实体经济各领域持续延伸,形成一批细分行业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指南。三是在产业生态环境打造方面领先一步,大力培育多样化的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企业,强化政产学研用多主体合作,加快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培育、遴选,引导区域发展,营造开放、包容、多元的发展环境。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北省通信管理局、黄石市人民政府、部属单位、行业协会、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媒体等200余人参加会议。
2021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工业互联网+石化分论坛成功召开
10月19日,2021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工业互联网+石化分论坛暨辽宁省石化行业“5G+工业互联网”现场工作会成功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王鹏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致辞。
王鹏指出,深化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是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着力点。近年来,在各部门、各地方、产学研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工业互联网在实体经济各行业不断推进,融合创新的赋能、赋值、赋智作用日益显现。行业覆盖面不断扩大,企业积极性不断提升,融合新模式不断涌现。
王鹏强调,我国是石化工业大国,石化行业是产业数字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的重要阵地。2018年以来,我部依托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和试点示范项目遴选支持了石化企业相关项目建设。一批大型石化龙头企业紧抓5G、工业互联网发展机遇,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部当前正在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持续开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组织编制工业互联网与工业细分领域的融合应用参考指南,加强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持续挖掘“5G+工业互联网”重点行业和典型场景,推广成熟应用模式。
王鹏对石化行业工业互联网发展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强化总体架构引领,打通信息孤岛、数据烟囱,注重将工业互联网体系架构与企业业务流程有机结合;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石化企业要与基础电信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开展“5G+工业互联网”探索,要加强石化行业二级节点建设,加强平台建设和APP开发,同步抓好网络安全保障;三是积极开展应用探索,立足石化行业对高端、绿色、安全发展的迫切要求,因地制宜、因业制宜、因企制宜,推广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模式。
会议发布了辽宁省石化行业“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成果,并举行了辽宁省石化园区5G+工业互联网智慧园区签约仪式。
工业互联网总体网络架构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2年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批准发布国家标准GB/T 42021-2022《工业互联网 总体网络架构》,这是我国工业互联网网络领域发布的首个国家标准,标志着我国工业互联网体系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工业互联网 总体网络架构》国家标准围绕工业互联网网络规划、设计、建设和升级改造,规范了工业互联网工厂内、工厂外网络架构的目标架构和功能要求,提出了工业互联网网络实施框架和安全要求,有助于加快构建高质量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有助于引导全行业全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对于加速产业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该标准由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5)归口,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起草。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联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做好标准的宣贯推广工作,统筹推进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研制,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关于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2〕252号),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形成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名单。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
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传真:010-66024197
附件: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公示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3年2月13日